評審感言
評審/榮光啟
大詩人T.S.艾略特在《宗教與文學》一文說:「我們必須記住:一部作品是否是文學作品,只能用文學的標準來測定。」但同時,他也聲明:「文學的偉大性卻不能單單用文學標準來衡量。」「文學標準和我們的宗教標準之間的聯繫……並沒有、而且也永遠不可能徹底決裂。」
但事實上,「宗教文學」常常被視為次要的文學,艾略特認為原因在於許多宗教文學家「不是用宗教精神來處理」全部的文學題材,而僅僅把宗教當作全部或最重要的文學題材。因此造成對「人類特性的一些主要激情……的無知」。
從讀者的角度,這種對宗教文學的偏見是可以理解的。任何文學都需要「激情」。但問題是,對宗教無知、缺乏對上帝的認識,人類也無法認識自身、更談不上能體驗多深的「激情」。約翰·加爾文在《基督教要義》第一卷有雲:「除非人仰望上帝的面並由對他的沉思謙卑地省察自己,否則人就不可能清楚地認識自己。」已故的夏志清先生在其《中國現代小說史》中就說:「現代中國文學之膚淺,歸根究底說來,實由於其對『原罪』之說——或闡釋罪惡的其他宗教論說——不感興趣,無意認識。當罪惡被視為可完全依賴人類的努力與決心來克服的時候,我們就無法體驗到悲劇的境界了。」
基於上述原因,我一直期盼既有文學水準又有信仰之「精神」的基督教文學。這樣的文學不只是給信徒讀的,也是在普世的文學園地之中的,猶如托爾斯泰、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說。
「創世紀文學獎」堅持對聖經理解的正確性和作品的文學性之標準,有望能呈現出讓人滿意的基督教文學。我本人在閱讀參賽作品時,獲益良多。許多作者對聖經人物與歷史記載的演繹,既有神學根基,又有歷史見識;既有深入的情感經驗,又有形象生動的語言、巧妙的小說結構,他們使我對聖經的認識有所增進、對基督教文學的感覺更加具體,對此我非常感謝評委會對我的邀請。
同時,由於評獎為首次,取材(聖經故事)、體裁(小說)和篇幅(6000字左右)都有限制,可能部分作品還不夠令人滿意,但我相信,隨著獎項運營的成熟,隨著參賽者的增多,隨著獎項影響的擴大,會有更令人激動的作品出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