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故事創作小心得
「寫故事」對我來說,並不是一件很熟悉和容易的事情。但我試著放下完美主義,經過數日禱告,才將腦海中的想像化為文字。從中,也有部分的橋段編得太「走鐘」。因此,當我發現有怪怪的感覺,或安排的橋段情節需要查證時,就會反覆再翻聖經前後文,來確定書寫的橋段,是否可能偏離了聖經真實。
這真的很挑戰,卻也非常的有趣。挑戰的是,信主已經十年了,每天靈修讀聖經,但是卻發現自己對聖經的細節還是沒有很熟悉。我雖很熟悉每日靈修的經文靈糧,但是當這些知道的故事或是真理,要成為一篇聖經故事時,是需要咀嚼、想像、整合、判別以及查證。
因此,有趣的事情就發生了。當對筆下文字感到疑惑時,必須翻查聖經或資料來找到答案或線索。這聽起來有點麻煩,但如果你真的喜愛閱讀聖經,相信我,這種查考過程後的結果,會令人擁有成就感與樂趣。而說更白一點,聖經故事要有「梗」,但這「梗」不能是瞎掰的,而需要寫作者在聖經中查證的。
也就是說,聖經寫作並非是謊編書寫一則新的故事,而是根據聖經真理,以想像力來豐富聖經。
雖然過去我們讀經禱告,常常局限於字句上的理解。而信主較久的平信徒,配合教會教義的教導,會學習更多的屬靈原則。但一篇具有「想像力」的聖經故事,卻能結合了聖經經文字句以外的要素,從「屬靈主題」來發展論述思維。在想像力爆發之際,從聖經中汲取豐富的故事與屬靈觀點,信仰寫作的靈感,就如森林中的茂密的樹木般豐富了。
只要是一個對聖經歷史感興趣的人,想必都會產生許多的疑問。有些疑問是可解的,有些卻是無解的。
加利利海邊的漁夫,為什麼一經呼召就扔下自己的船和網呢?他經歷了什麼,讓他能夠把當時漁民的重要身家棄之不顧?
五餅二魚的神跡中,除了婦女和兒童有五千人跟隨耶穌,那整場應該有萬人,這一萬人中,安得烈如何找到一個帶著餅和魚的矮小兒童?
睚魯這個管猶太會堂的人,以前認識耶穌嗎?他對耶穌有什麼看法?是什麼讓他再三乞求耶穌來救女兒的命?
這麼一想,聖經中真的有許多留白部分。而正是這些地方,也充滿了創作和想像的空間。
我還發覺,為了構思和完成一個聖經故事,自己必須去深度地探究、咂摸故事背後的所有元素,而在完成故事之後,對那段經文的認識,比原來要深入幾個數量級。一個小故事所需要帶動的閱讀、需要調動的情感、需要達至真正對教義的思考,簡直如同阿基米德的撬棍,帶來的是爆炸性的對讀者和作者自己的雙重影響。
想像力需要被釋放,被神潔淨。我理解就像放風箏一樣。真理是握在手中的線軸,想像力是那翱翔在天的風箏,而作者的心就是連接線上軸和風箏之間的線。想像的風箏飛得越高,屬靈的心和視野就越被開拓;只要不脫離真理的線軸,風箏就不會斷線、偏離,甚至迷失。
聖經故事創作,是豐富聖經故事,而非改變聖經故事。聖經故事不能代替研讀聖經,而想像力就如時光機一般,載著人重返聖經現場,代入聖經人物,感受他們的感受,體會聖經的豐富,此番品味之下,屬靈胃口更被大大打開。
我想像著不同的人物在當日處境中可能經歷的掙扎,他們的形象、故事不再扁平化,救恩不再只是公式和口號,而是化作一個又一個有血有肉的故事,與我的生命回應並發生聯結。對於生命的體認,更是多了一份同理心和共情力。
我彷如搭乘一台時光機,重回聖經現場,與聖經人物相遇,感受他們的血淚與掙扎。幾千年前的故事和我們如今的處境遙相呼應、發生聯結。故事人物的掙扎,也是我們的生命掙扎。
創作的過程中,我首先更深地感受到來自聖經話語的安慰和力量,從而希望藉著我的筆把這種安慰和力量傳遞出去。
對我來說,要寫一個聖經故事,首先要這個故事感動自己。如果自己都沒有被聖經故事打動,就很難寫出讓人想要讀,讓人被打動的故事。這要求不僅讀懂聖經故事,而且讀出神要通過這故事告訴世人的資訊。我認為這個資訊是牽動整個故事的主線,也是最終讓讀者認同和感動的核心。所以這樣來看,聖經故事寫作,需要的預備是對聖經熟悉,對聖經資訊不斷深入地理解。這是一種長期的積累。
在具體寫作的時候,預備時可以參考莫非老師的聖經故事課,我覺得按照那些步驟,下筆比較沒有問題。對我個人來說,我很看重細緻的研經,它與歸納法查經的過程很像。背景、前後文、時間、地點、人物、事件、關係等等需要細緻地梳理,力求不錯過所有細節,雖然這些細節不一定都會用到。
寫作當中,主要的困難是背景中文化、地理等等相關的細節。這些細節對於故事的生動很重要,但是對於我們來說又相當遙遠,稍微不注意就穿幫了。如何解決?就只能查各樣資料。
我認為聖經故事的主題必須是聖經本身的主題,其它類型寫作需要自定主題,區別在這裏。我不認為聖經故事的作者能夠對於聖經故事做太大的改動,以至於偏離這個故事本身想要表達的意思。聖經故事作者的工作是,用現代人能夠理解的語言,幫助現在的讀者讀懂聖經故事的本意。
寫作聖經故事對我更深地認識聖經有很大的幫助。一個故事在經過這樣一個過程之後,變成了「自己的」故事,不再是在書裡的一個故事。
通常我會開始寫聖經故事,都是因為某段經文觸動了我,很想更加深入到那個場景裏。所以大部分情況下,準備的時間並不長。因為一時的感動不趕緊寫下來,過後大概就不會再動筆了。一旦動筆,我會把所有進到腦海裏的東西都寫下來,故事慢慢成型以後,才會去重新審視細節。
比方說路得記的寫作,我讀了很多遍路得記,但是一直沒有感動要寫什麼部分。雖然禾場之夜是整篇路得記之中的大高潮,我卻不太想寫那裏。最後,我的感動還是來自路得的那段信仰告白,想要探究她為何做出背井離鄉的選擇,所以我只寫到路得認識波阿斯就停筆。
我寫作過程中最大的困難不是怎麼寫,而是寫什麼。所以我花了很長時間在想寫什麼的問題。等到決定了內容之後,好像就沒太大困難了。我解決的方式一是禱告,二是讀經。一遍又一遍地讀經,直到我心裏知道自己到底想寫什麼為止。
聖經故事最難寫的地方,就是很容易穿幫。如果對當時的文化、歷史背景、地理知識不太熟悉,很容易寫成穿越大戲。一不小心就張飛打岳飛,打得漫天飛。而且,聖經故事不同於別的故事可以完全自由發揮,聖經故事本身主線已經定下了。所以寫聖經故事的時候,必須要注意不能和經文的記錄有衝突。
聖經故事的寫作除了要符合聖經原文,更要符合聖經原則。寫聖經故事,其實很能夠反映我們對信仰的理解,和我們自身生命的光景。創作,絕對是一個屬靈的經歷。
我的心得是,為了好看而寫的聖經故事可以很好看,卻不太能幫助人。為了幫助人而寫的聖經,也可以寫得很好看。所以為什麼而寫很重要。懷抱什麼目的,想要表達什麼主題,比怎麼寫更重要。怎麼寫,畢竟可以操練,但寫什麼卻是從生命裏出來的東西。
記得以前在睿欣老師的寫作課上學寫聖經故事,是先禱告,然後隨手翻聖經,翻到哪個人物,就寫誰。然後細讀與這個人物有關的經文,揣摩他面臨的處境,及可能有的情感,理解神在他身上的作為,及彰顯出的性能,再設計劇情,將故事呈現出來。
寫作中經常會因為對故事背景和當地當時風俗的不了解,導致下筆不確定而卡殼。人物的情感可以想像代入,自圓其說,但史實背景若有誤則貽笑大方,讓文字瞬間貶值。只得盡可能多地查找相關資料,力求少失誤。
聖經故事寫作的條框比較多,是神話語的擴寫版,不能隨意增改。一是史實背景不能出錯,以免讀者混淆視聽;二是神表達的旨意不能偏移。可以汲取故事中的某一元素或意義深入描繪演繹,卻不能傳達有悖於神的見解。聖經故事寫作的責任感其它寫作不能比擬。
在聖經寫作過程中,會逼著自己剝開聖經文字的面紗,讓自己鑽到那個時空裏,與故事中的人物重疊,親自領受神的旨意恩典。這對讀經和領悟大有裨益。多禱告,多默想,多查考,聖經故事就容易活起來。若能共情到自己曾經有過的經歷情感,下筆則更加細膩深情一些。
在題材挑選方面,我會從自己最能認同的聖經人物故事下手,因為心已被觸動,下筆自有情。撰寫過程中,需要核實和補充不少資料,例如時代背景、風土習俗,甚至宗教禮儀、動植物形態、地理位置等,這也豐富了寫作的素材。聖經故事寫作弔詭之處,就是在看似有限的經文框架下,發揮無限的創意,把整段敍事「活化」;讀者置身其中,聖靈亦自由運行、引導及造就。
個人認為,每天在意在情的「生活」,多觀察、感受和反思,都有助提升「活化」能力;日常生活多培養同理心,也能增強人物塑造和心理描繪的感染力。更重要的是,在聖靈的光照下,對經文有第一手的體會和領受,枝子必須要連於葡萄樹,否則只是「空心枝子」,即或也是令人賞心悅目,郤難以呈現真實的生命力。
寫哪段故事、哪個人物,用什麼方式呈現,需首要思考。每一部小說都有它獨特的方式,不同的人物特質也決定了故事的氣質不同。寫《不同尋常》(路得記)時,因為題目已經選好,所以我只考慮如何呈現。
首先閱讀聖經文本,大量的解經資料和相關考古資訊,對古以色列文化、風俗、法律等多方面瞭解。隨著對聖經故事所在世界的瞭解,寫作思路也發生了改變,漸漸地自己似乎活在那個世界,心中裝滿了要寫人物的情緒和感受。人物也豐滿起來,但無從下筆,好幾個開頭都覺得不適合。最後驗證了一件事,禱告。急迫地禱告求問主,到底要如何安排,第二天又重新開頭才寫下去。
敘述者的角度選擇上,是我最先遇到的困難。虛構和想像的邊界也是寫作中遇到的困難。比較擔心筆下的人物過度現代化,長著聖經世界的外貌卻有著二十一世紀的思維模式。要下筆描寫細節時,才發現自己對聖經所記錄的那個世界,有陌生感和距離感。像從未開採的礦,原來我只是在地表撿幾塊碎石而已。這可能要靠再次進入聖經世界來解決了,全面深入地閱讀,恢復對聖經人物人性層面的思考。
聖經故事寫作與我的其它寫作完全不同。對我個體生命而言有深遠影響,聖經故事更像連接神聖的寫作,脫胎於聖經,在一個扎實、真實的聖經世界裏再現情景或虛構人物,一點點給那個扁平的聖經世界打氣,然後它立了起來。
語言的構建充滿了意義。故事可以呈現人性的複雜,聖經故事使聖經中的人活過來,當讀者能從故事中感受他們的氣息和溫度,他們是歷史中真實存在的人,對我來說有非凡的意義。如果說其它性質的寫作是在構建一條通往神聖的路,聖經故事寫作就是從神聖之路再走回人間。
個人因著聖經故事的一次寫作,用了最大力氣和效率來研讀聖經。聖經故事寫作充滿挑戰,因著挑戰,作者也將在屬靈生命中更新、拓寬和進深,也體驗到與神同工的喜樂。在聖經故事寫作中,我想一個人的所學、所思、所有的本領和過去的裝備,統統都能使用上,並且還不夠用,想不出還有什麼比這項寫作對作者的操練更全能的了。
第一次改寫聖經人物,起初我忘記要禱告求聖靈幫助,只有在固定禱告時間,提出私禱,依循著上帝放入我內裡的一絲感動,著手進行,是有所本,但字句是從無到有,一旦確定人物後,就容易多了,閱讀了經文段落的上下文,漸漸醞釀一些架構、字詞、意念,將它寫在筆記本上並打字,字詞段落遂不斷衍生。寫完段落,擺一擺,再琢磨加上去,調整次序,加上段落標題,一而再,再而三地潤飾修改。
所遇見的困難是人沒有在場的困難,想拉近時空距離看清楚,想認識瞭解當時背景資料。手邊因沒有註釋書,但查看了書本與手機的聖經辭典,查出「法內力與亞拿父女」名字意涵「神的面/恩典」,把這寶貴資料寫入文中,其中研經時,也找到「正當那時,她進前來」的解釋,想必亞拿參與了前面經文所述,就是西面遇見小耶穌,唱起頌歌的場景,也安排寫入。經文段落雖只有三節簡述,也覺得路加寫得蠻完整豐富的了,留白處反而有更多想像空間,文中,安排亞拿從七歲問父親,到九十六歲再在聖殿遇見耶穌為止,搭配耶穌誕生的故事。
這次寫亞拿的故事與我先前寫宣教士的故事及家人的故事,並沒有不同之處,都是真實人物故事,只是對人物認識了解的深淺不一樣而已,但與家人或些許宣教士有近距離的相處互動,聖經人物與我卻有時空距離,背景環境也不一樣,寫作時,需要蒐集相關週邊資料,運筆才順暢。
浪子比喻中大兒子的心聲(路十五10~32),跟我的成長背景很像。書寫聖經故事時,我重新細讀這段經文數次,赫然發現我大兒子的情結竟然痛得如此深。我看到大兒子在外面觀看父親的種種舉動,他認定父親不公平。就像我永遠看著我父母的背影,認定他們就是偏心,認定我受了極大的委屈,所以很多年我不肯受安慰。
進行寫作時,怎樣準備和下筆?想像自己就是當事人,細細體會大兒子說每句話的感覺,仔細且多次閱讀經文。想像我正在看一齣戲,所有的人物在眼前走一遍的景象為何。
醞釀大兒子的滿滿負面情緒後,開始下筆,很快就寫出來了。寫作當中,不停閱讀經文。遇到寫作瓶頸時,我會停筆,緩和情緒,重新建立思維。最重要的是會重複看經文,避免情緒失焦。
聖經故事寫作和我其它性質寫作最大的不同,就是不可偏離主題,不可加油添醋。
在寫作過程中,我站在第三者眼光看,用當事者的心情寫。當我發現我陷入其中的某個情緒中太久或是情緒失控時,比如看著父母的背影,我會離開桌前,去看看電視。待情緒緩和後再繼續。作業寫完後重新閱讀並修正,以避免角度失真、情緒失焦。當中如果有想流淚的情緒,就讓情緒自然地出來,伴隨的淚水反是洗滌過去的鬱悶和委屈。
思索要寫哪一位聖經人物,不期然想起先知以利亞。他處於險惡的時代,執政掌權者壓迫神的先知與僕人,北國百姓只能跟隨亞哈王、耶洗別王后敬拜假神巴力,不正與現代某些極權國家的景況相似?基督信仰受到明顯的拒絕和打壓,神的百姓不能自由敬拜,跟隨主得付上極大的代價。
既不說教又要有故事性,便想到「救恩之聲」的兒童聖經故事,也在網路上找到動畫影片「天國英雄榜」系列。關於以利亞的動畫、圖像視覺,可幫助我進到故事裡,同時參考《列王紀》的釋經書,瞭解以利亞在大戰巴力先知之後,為何耶洗別追殺他時,他的反應會有一個大翻轉?從高峰落入谷底的原因是什麼?
寫作需高度集中精神,故事如何推進?寫不下去,只好停下來做別的事;好不容易有頭緒,卻不得不擱置,因為得出門去教會,陪伴國小生寫作業,前後花了三天斷斷續續才完成。和一般寫作不一樣,不是想到什麼寫什麼,必須有所本,瞭解一些相關的背景,要掌握人物角色的性格、特質等。當然不可缺的是禱告。
聖經寫作和其他寫作有許多不同,首先必須以聖經的記載為根據,來鋪陳故事的發展與細節,並考察相關的歷史情境與地理位置,作為時空的背景資料。其次,聖經人物是顯性主角,上帝是隱性主角,故事的目的是藉由不同的人事物來彰顯神,上帝有絕對的主權來引導整個故事的進展。再者,重大事件對主角生命的轉化及信仰的提升,是聖經故事所要著墨的,期能藉此指向神與神的榮耀。最後,主要經文和輔助經文的使用也很重要,可以穿針引線,串成一個活潑有生機的聖經故事。
初學寫聖經人物故事,我選的是小人物,所選的經文是使徒行傳十六章,經文中對呂底亞的描述很短,但印象深刻。
下筆前,我先將故事事件順序(開頭、高潮、結尾)做了粗略安排,人物(個性、性格、特質)、人稱、場景、對話,都事先想好。把人物活化,有些地方要靠自己推敲和連結,琢磨時要有合理的推論。
遇到困難就停筆,暫時離開電腦,回來後坐定,反覆默想經文,問自己問題,搜尋資料,有一點線索就繼續探索,有時候會有意外的收穫。最重要的,還是禱告求主啟示。寫聖經故事與一般書寫不一樣,要忠於聖經,還原那時代的人事物,要把人物活化,躍然於紙上,這很不容易做到。
我的心得是:對經文的瞭解很重要,要詮釋得恰到好處,鋪陳故事情節,埋下伏筆,製造高潮,表達主旨,刻劃人物性格,內心情緒的起伏,文字的掌握。這些最好都事先盤算一下,越清楚,寫得越順利。最後,不要忘了從頭到尾自我修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