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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是雙尖頭鞋

我有一雙運動員的腳,寬高超標,大腳趾有點翹。從小它在無拘束的環境下為我效力。後來,我和我的腳離開了運動圈。它現在是一雙生活在大都市裡的腳,為了配合我都市女性的身份,它不再自由了。

 

給它找到適當的住所是個難題。我生活在氣候變化無常的城市,有那麼一個時間段,女人們都穿露出腳背的單鞋,既不能過早地穿涼鞋,也不能再穿厚鞋,必須要露出捂了一個冬天的白皙小腳背。可是這種鞋大多數是尖頭,我覺得擠著腳疼,大一號又會走路掉鞋。這是我的腳無處安身的季節,於是我深深地思考了這個嚴肅的議題。

 

關於穿鞋之難,我總結了兩點,一是內在原因,我的腳長得不夠「灰姑娘」;二是外在原因,這個世界總在生產「水晶鞋」。

 

關於水晶鞋,各種版本中最早的一個:

 

古羅馬歷史學家斯特拉波,曾在西元前一世紀,記敘了一位嫁到埃及的希臘少女洛多庇斯的故事,這被認為是《灰姑娘》的最早版本。洛多庇斯當時正在溪水邊洗衣服,突然一隻鷹飛過,將她的鞋子攫去,並讓鞋子掉在了身在孟斐斯城的法老腳下。法老隨後要求國內所有女子試穿這隻鞋子,看看是否合腳,最後找到了洛多庇斯。法老愛上了洛多庇斯並娶她為妻。

 

灰姑娘到底穿的是什麼鞋?現在沒定論。有人認為,法國作家夏爾· 佩羅版本中的灰姑娘穿的是松鼠毛皮做的拖鞋,在故事被翻譯成英文之後,鞋子被誤當作水晶做的,導致了水晶鞋的出現。

 

穿水晶鞋翩翩起舞跳到十二點?怎麼可能。松鼠皮拖,這麼UGG的感覺。灰姑娘的舞會服裝是層層紗嗎?如果我是夏爾,我一定讓她穿上波西米亞的裙子,像《巴黎聖母院》裡的吉普賽女郎的紅色長裙,不但能在精緻的公主中間脫穎而出,重要的是與松鼠皮拖很般配。

 

無論是水晶鞋、玻璃鞋,還是松鼠毛皮拖,總之,灰姑娘的鞋是一雙有特殊意義的鞋——只屬於一個人,卻人人都想穿進去的鞋。

 

王子來到她們家的時候,兩個姐姐自己把腳跟還是腳趾弄掉了?下手特別狠,就為穿上水晶鞋,成為王妃。

 

小時候,我看到惡姐姐剁腳趾、削腳跟,就異常解恨,我以為自己是灰姑娘;可是現在,我開始同情她們。隨著歲月變遷,我才知道我是姐姐。姐姐們也不見得喜歡那雙鞋,但是那雙鞋是審美標準,是通往終極幸福的工具。穿上它,今天就直接嫁入王室。

 

王子肯定了只有穿進這雙鞋的人才是他要找的女人,將成為他的妻子,削掉腳後跟,你就是王妃!削腳跟其實就是最早的整容了,跟今天墊鼻、磨腮、抽脂肪、開眼角、卸兩根肋骨屬於同類行為。

 

我覺察到一種與眾不同的艱難,惡姐姐的艱難。可憐的我們只有削腳跟的命運。水晶鞋代表著選王妃的標準,這個標準是「王子」定的。

 

「王子」有時候是國際知名設計師,他們的想法,最終會落到我們身上。

 

2012年前後,滿街流行骷髏頭。無論圍巾、衣服、鞋、包,甚至拉鍊頭,哪哪都是揮之不去的小骷髏頭,菜市場賣土豆的大娘也穿著印有骷髏的短袖。從2014年開始,一種長得跟驢蹄子似的高跟鞋開始流行,各種驢蹄子變形的鞋就出現在商場專櫃裡,姑娘們都踩著一雙驢蹄子招搖過市,美其名曰時尚。

 

骷髏頭是死亡與陰間的標誌物,恕我不能接受。這些骷髏頭是一個叫Alexander McQueen(亞歷山大·麥昆)的傢伙設計的,他是法國頂尖品牌紀梵希(Givenchy)的首席設計師。如果你是一個腹部有贅肉的女性,你肯定痛恨低腰牛仔褲。如果你是男性,你一定記得街上美女蹲下露出屁股溝的鏡頭吧!沒錯,就是那個從來不知道「界線」兩字為何物的麥昆設計的「包屁者」牛仔褲。他是個「可怕頑童」,是「英國時尚界流氓」,是「英國時尚界教父」。2010年,他在倫敦家中自縊身亡。 為了紀念他,骷髏頭圍巾系列開始流行,然後落在我們身上。

 

再說惡姐姐削腳跟。

 

魚嘴鞋,人們說它端莊性感,瑪麗蓮·夢露飛揚的裙子下穿過魚嘴鞋。我有個朋友,為了穿一雙魚嘴鞋,用堅韌不拔的精神整整磨合了兩個夏天才磨合好。大腳趾基本靠邦迪。當整個腳掌都擠壓在尖尖的空間裡時,突然開了個小小的口,好像銀魚的嘴,貌似給了一個放鬆的機會。

 

細想想,如果許多人擠一個小出口不會受傷嗎?所以穿魚嘴鞋的女人,把前兩個腳趾頭放出來一定要付出血的代價。有沒有人穿魚嘴鞋特別舒服?也許有,那我只能說,她是灰姑娘,我是惡姐姐。

 

還有淺口鞋,最初是男人的舞鞋。在十五世紀之前,尖頭鞋便已受到歐洲仕女的喜愛,即使十四世紀時這種鞋曾被批評為「既邪惡又淫蕩」。追求流行不遺餘力的女士們,不但比誰的鞋最尖,甚至傳出有女性把小腳趾切掉,為的是把腳尖擠進細鞋頭,這不都是現實版姐姐嘛!現在全世界都是淺口尖頭鞋,我怎麼辦?

 

每個女人都努力地把自己的腳裝進尖頭鞋裡,懷揣公主夢想的女人在專櫃前不停地試,不停地照。她們的腳上總有各種傷痕。

 

不管是誰發明的高跟鞋——是路易十四這個矮國王,還是威尼斯那個小心眼商人——都不是為了走路。一個是為了保住自己的王位,一個是為了限制女人亂走。我丈夫不是小心眼商人,他批評因為穿高跟鞋走不快的我:穿鞋不是為了走路嗎? 你穿的不是鞋嗎?

 

雖然當時我也玻璃水晶心碎一地,但我謝謝他給我的穿鞋啟蒙。

 

鞋存在的意義是什麼?穿鞋不能走遠路,鞋就背叛了它的創造主,不在本位上工作,還傷害了主人——我的腳。

 

老話說,婚姻像鞋,舒不舒服只有腳知道。誰願意讓腳遭罪?誰不想婚姻美滿幸福?惡姐姐想讓自己沒腳後跟嗎?但她得能穿進那雙水晶鞋啊。一個尖頭鞋法則下的世界,審美標準與幸福標準都定好了,微笑殺手站在門口:您好,請進。只有進到這兒,您才能得到……

 

王子從來沒說這有三雙鞋,挑雙舒服的穿上跟我走。王子只提供一雙,唯一的一雙——穿上你就是王妃。

 

這世界只提供一個成功和幸福的模具。於是婚姻背叛了它的創造者,錢背叛了它的創造者,知識背叛了它的創造者。它們都像灰姑娘的水晶鞋一樣,不再是一雙普通的鞋,而是一個標準:

 

只有…… 才能……

 

只有先生富有、健康、溫柔、體貼,只有妻子花容月貌、任勞任怨,只有孩子乖巧、伶俐、學霸,只有功成名就,只有常青藤盟校……才叫成功,尖頭鞋法則定義的成功。

 

這真是一個卑劣又邪惡的句式。我想用兒子三歲時說過的話回復它:

 

「為什麼?誰說的?你怎麼知道?!」

 

世界是雙尖頭鞋,我要醒悟,下決心不選擇它

 

那要選擇什麼?

 

選擇一雙能走路的鞋。因為走路才使鞋有意義。嬰兒不用穿鞋,穿襪子就夠用。

 

鞋是工具,人常迷失在工具裡。比如手機是工具,車是工具,語言是工具。人有時候是為了工具而活,而忘記「走路」。工具就是——等我如何如何,我就去……我可不想停留在「如何如何」上,終其一生沒有「去」……

 

去做什麼呢?去走路啊!

 

問題是什麼是路?一個人的命定、終極的價值?終極的目標?是上帝預備的路,還是自己的路?一旦找到路,是歡欣樂意地走,還是不情願地走?路上有愛有盼望嗎?路上能幫助別人掙脫惡姐姐削腳跟的命運嗎?能説明更多人拋棄這個世界生產的「水晶鞋」嗎?

 

啊?說什麼呢?扯太遠了,人家還沒有鞋呢!

 

美女,鞋試好了嗎?